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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07 00:23:15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124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和口
 头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
 通知期限要求。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公司的全体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议的议案》
    LG ENERGY SOLUTION,LTD.(以下简称“LGES”)持有公司三级控股子
 公司 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以下简称“锂源(印尼)”)20%的
 股权,故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刊发 2025 年度业绩公告后,LGES 视为公司的关连
 人士。为规范公司(含附属公司,下同)与 LGES(含其附属公司,下同)之间
 交易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 LGES 分别签订了《持续关连交易
      《持续关连交易协议(销售)》,并对 2026-2028 年公司与 LGES 的
协议(采购)》
采购与销售交易金额上限进行了约定。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上述协议以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构成公司
的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报告、年度审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
则》第 14A 章所订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规定。上述协议以及据此拟进
行的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网站(www.hkexnews.hk)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与 LG ENERGY
SOLUTION,LTD.签署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认为上述协议是基于公司与
LGES 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协议内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预计的采购与销售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关连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将《关于与 LG ENERGY SOLUTION,LTD.签署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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