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6-046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权利。
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微转债”转股,
公司总股本由849,628,312股增加至849,629,491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
则,公司本次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现有总股本849,629,491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的 9,485,916 股 后 的 总 股 数 *10 =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每股现金红利=3.065384/10=0.3065384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065384元/股。
将作相应调整,由97.30元/股调整为96.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
月30日(本次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国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6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849,628,312股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9,485,916股后的总股数,即840,142,396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60,444,142.76元,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在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
股现金分红金额。
(二)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微转债”
转股,公司总股本由849,628,312股增加至849,629,491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不
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现有总股本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因“国微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2026年6月22日
至2026年6月29日)已暂停转股。
(三)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实施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9,629,49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485,916股后的840,143,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2.78999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
有本次利润分配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2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9,485,916股股份不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对应的每股现金红利=3.065384/10=0.3065384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065384元/股。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微转债”的转股
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由97.30元/股调整为96.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6月30日(本次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国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
(三)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及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6.61元/份。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
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
定,对前述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丁芝永
咨询电话:010-56757310
传真电话:010-5675736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