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艾可蓝: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8 20:10:37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6-028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决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 78,740,300 股为基数(公司总
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 股后的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7,559,068.8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1,259,700 股变
更为 629,850 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 78,740,300 股(公司
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 股后的股本)
变更为 79,370,150 股(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52382 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分红(含税)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
额/总股本*10=7,559,068.80 元/80,000,000 股*10=0.944883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44883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1,259,700 股变
更为 629,850 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 78,740,300 股(公司
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 股后的股本)
变更为 79,370,150 股(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52382 元(含税)。除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5714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523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完成
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1,259,700 股变
更为 629,850 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 78,740,300 股(公司
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 股后的股本)
变更为 79,370,150 股(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629,85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52382 元(含税)。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
额/总股本*10=7,559,068.80 元/80,000,000 股*10=0.944883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44883 元/股。
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 12 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余安然
   咨询电话:0566-5255528
   传真电话:0566-525569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