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 A、深深房 B 公告编号:202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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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1 日
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11,6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总
额发生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
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
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
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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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500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先按每 10 股派 0.35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 股持有首发
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0.315000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
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35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0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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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
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未
作出规定,将按照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6 年
币:人民币=1:0.8726)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
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5 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 年 6 月 1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5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26 年 6 月 17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
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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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6 月 5 日至登
记日 2026 年 6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
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
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含
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
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 47 楼深圳
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罗毅、洪璐
咨询电话:(0755)25108897、25108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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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