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5,348,938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21日总股本302,973,182股
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5,348,938股后股本297,624,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762,424.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
间。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
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
额/总股本*10 股= 29,762,424.4元/302,973,182 股*10 股=0.982345 元(保留六位小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2345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5 月21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以公司截 至2026 年4月21 日总股本302,973,182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
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
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
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
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说明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
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金,即29,762,424.4 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
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
额/总股本*10 股= 29,762,424.4 元/302,973,182 股*10 股=0.982345元(保留六位小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2345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号
咨询联系人:李洪伟、李仝
咨询电话:010-80829768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