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6-03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楼 7 楼会议室。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代表共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数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35 人,代表股份数 11,192,000 股,
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9%。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278,73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1826%;反对 2,294,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8,89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751%;反对 2,294,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053%;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的议案》。
关联股东周建文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 200 股。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278,693,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80%;反对 2,311,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25%;弃权 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8,853,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078%;反对 2,311,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536%;弃权 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6%。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278,718,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1766%;反对 2,311,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8,877,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232%;反对 2,311,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572%;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278,734,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1825%;反对 2,294,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同意 8,89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9.4715%;反对 2,294,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5053%;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周建文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 200 股。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278,515,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5%;反对 2,514,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48%;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8,675,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130%;反对 2,514,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674%;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普通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长沙)律师事务所彭荣律师、王深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