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
简称“
《规范运作》
”)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
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
董事齐保垒、张艳、张友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齐保垒、张艳、张友法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齐保垒、张艳、张友法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
、《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