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81 证券简称:晶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
持股 5%以
上股东、
控股股 上市前取得(含权
侯诗益 29,376,200 38.4163%
东、实际 益分派转增股)
控制人、
董事
实际控制
上市后通过非交易
徐飞 人的一致 490,000 0.6408%
过户方式取得
行动人
实际控制
上市后通过非交易
汪鑫 人的一致 44,100 0.0577%
过户方式取得
行动人
高级管理 上市后通过非交易
丁曼 98,823 0.1292%
人员 过户方式取得
高级管理 上市后通过非交易
胡孔亮 98,823 0.1292%
人员 过户方式取得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拟减持 拟减
股东名 数量占总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持数量 股份来 持
称 股本比例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股) 源 原因
(%)
自本公告 上市前
披露之日 取得 股东
不高于 集中竞 根据市
起 30 个 (含权 自身
侯诗益 1,300, 1.70% 价或大 场价格
交易日后 益分派 资金
的 3 个月 转增 需求
内 股)
自本公告
上市后
披露之日 股东
不高于 集中竞 根据市 通过非
起 30 个 自身
徐飞 122, 0.1602% 价或大 场价格 交易过
交易日后 资金
的 3 个月 需求
取得
内
自本公告
上市后
披露之日 股东
集中竞 根据市 通过非
不高于 起 30 个 自身
汪鑫 0.0577% 价或大 场价格 交易过
宗交易 确定 户方式
的 3 个月 需求
取得
内
自本公告
上市后
披露之日 股东
集中竞 根据市 通过非
不高于 起 15 个 自身
丁曼 0.0323% 价或大 场价格 交易过
宗交易 确定 户方式
的 3 个月 需求
取得
内
自本公告
上市后
披露之日 股东
集中竞 根据市 通过非
不高于 起 15 个 自身
胡孔亮 0.0323% 价或大 场价格 交易过
宗交易 确定 户方式
的 3 个月 需求
取得
内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 1%
√是 □否
实际控制人侯诗益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飞、汪鑫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
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系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部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所持有股份
为上市前取得及 2023 年 9 月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从公司原股东铜陵晶超投资
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陵晶超”)及铜陵晶益投资管
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陵晶益”)处取得,铜陵晶超、
铜陵晶益系公司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侯诗益、铜陵晶超、铜陵晶益等相关主体曾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前做出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发行人公
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股份锁定的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
行人股票的,将通过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交易方式进行依法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晶赛科技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亦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或其他权利行使受到限制的情形。
(4)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发行人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有
关规定对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限售及减持另有规定的,本人/本企业
同时遵守相关规定。”
截至本次拟减持股份股东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股票之前,铜陵晶超、铜陵
晶益的承诺锁定期已满,且未发生违规减持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
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
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
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
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