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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2:38:17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潜在可能战略布局及项目投资需求等,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
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
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
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
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授权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八)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
及其他法律文件;
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
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
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
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
关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
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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