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目 录
页 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中汇会鉴[2026]2909号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大催化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凯大催化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凯大催化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凯大催化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
集资金管理》(2025)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凯大催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第 1 页 共 7 页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凯大催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凯大催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
际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1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第 2 页 共 7 页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4号),同意杭州
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
册。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本次初始发行价格为6.26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3]052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2月
用和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543.36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保荐费用141.51万元已于发行前支
付),实际募集到账金额人民币5,858.15万元。针对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部分,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2023]267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4月7日止,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39.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85.04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
募集到账金额人民币853.96万元。此外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其他发行费用535.39万元
(不含增值税),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5.21万元。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 3,798.75 万元,2024 年使用募集资金 266.06 万元,本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 339.40 万元。
第 3 页 共 7 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三)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
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康华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德胜支行
合 计 17,847,437.9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
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总额 7,199.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163.79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6,035.21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详见本
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第 4 页 共 7 页
(二)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
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5 页 共 7 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编制单位: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60,352,084.91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94,022.22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042,038.32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募集资金用途 目,含部分变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更
杭政工出[2020]31
否 49,999,177.45 3,394,022.22 33,689,130.86 67.38 2026/9/30 不适用 否
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352,907.46 - 10,352,907.46 100.00 不适用 否
合计 60,352,084.91 3,394,022.22 44,042,038.32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实际建设过程中,
由于前期募投项目"杭政工出[2020131 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在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的审批流程周期较长,无法按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 时完成并取得相关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在募投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前,公司无法如期开展研发中心装修及设备设
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 施的采购交付、安装调试工作,对整体进度造成了持续性影响。同时,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以
金用途) 及公司实施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延迟,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投入使用。目前,公司
该募投项目正在进行研发中心装修和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杭政工出[2020]31
号地块工业厂房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第 6 页 共 7 页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不适用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不适用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不适用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第 7 页 共 7 页
仅供中汇会鉴[2026]2909号报告使用
仅供中汇会鉴[2026]2909号报告使用
孙业亮 110101301546
李睿斐年检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