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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远锂科: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有根)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本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
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唐有根先生,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材料学专
业,工学博士学历。1986 年至今,任职于中南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湖南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至今,任
湖南钠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新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3 月
至今,任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
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唐有根      9    9     7     0     0     否       3
      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
 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
 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等相关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
 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
 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管
 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征求相关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
 并及时准确送达,为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
 义务,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
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是依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的。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符合市场行情,遵循公平、公
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
显失公允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
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职国际在具体审计工作
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尽职尽责地完成
公司的审计工作。经其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对报告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符合公司薪酬方案和绩效
考核办法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业务
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挥自身在专业知识和经验上的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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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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