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06 00:41:21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享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四川共享铸造有限公司、共享智能装备(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销售清砂桁架自动化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装备,预计合同金额分别为80万元、280万元、27.50万元。上述交易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方均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该事项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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