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06 01:09:33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8月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0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0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0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0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06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06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05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05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