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2 13:54:0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659.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252.25万元。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08,828.84万元,支付发行费用2,609.3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合计43,861.62万元。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安排,本次置换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6月11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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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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