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潘权先生、陈春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情况如下: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1067%)的副总经理潘权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6 日至 2026 年 2 月 5 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63%,
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267%)。
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534%)的副总经理陈春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1 月 6 日至 2026 年 2 月 5 日)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1%,占
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133%)。
近日,公司收到潘权先生、陈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权先生、陈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占剔除当前回
减持股份占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购专用账户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份后总股本比
(%)
例(%)
潘权 集中竞价交易 30.02 28,100 0.0263 0.0267
陈春 集中竞价交易 29.37 14,000 0.0131 0.0133
注: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当前回 占剔除当前回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购专用账户股 占总股本 购专用账户股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份后总股本比 比例(%) 份后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2,500 0.1055 0.1067 84,400 0.0791 0.0801
其中:无限售条
潘权 28,125 0.0264 0.0267 25 0.0000 0.0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375 0.0791 0.0801 84,375 0.0791 0.0801
合计持有股份 56,250 0.0527 0.0534 42,250 0.0396 0.0401
其中:无限售条
陈春 14,063 0.0132 0.0133 63 0.0001 0.000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187 0.0395 0.0400 42,187 0.0395 0.0400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潘权先生、陈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
(二)潘权先生、陈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
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
违规情形;
(三)潘权先生、陈春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承诺,实
际减持数量、价格等情况未违反相关承诺;
(四)潘权先生、陈春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五)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的后续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副总经理潘权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
(二)公司副总经理陈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潘权、陈春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