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123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控制权变更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与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
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
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
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
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许大红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
且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
阳光新能源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转送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1月25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转
让过户登记完成后,阳光新能源持有公司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股东转让股份完
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变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二、控制权变更完成情况
改组工作。根据《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表决权放弃》及相关事
项进展,阳光新能源持有公司10.24%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合计拥有的表
决权比例为13.36%,为拥有表决权数量最多的股东,能够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
重大影响;阳光新能源对公司董事会7个席位中的6个席位产生重大影响,决定了
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人选,已通过控制公司董事会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控制。
上述控制权变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
定标准。本次控制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为阳光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为曹
仁贤先生。
三、其他说明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的情况。
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