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报
媒体
2025-11-28 18:42:19
(原标题:新法重塑竞争生态,对恶性内卷划“红线”)
10月15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为我国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再添一道重要法治保障。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加剧,汽车行业频现“价格战”等非理性竞争行为,引发行业广泛关注。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25年上半年,市场降价车型已超过60款;至今年9月更是激增至百余款,部分车型降价幅度超过5万元,市场上甚至出现3万元级别的低价车型,下探至约两部高端电动自行车的水平,竞争激烈程度可见一斑。
非理性价格战加剧,行业承压前行
愈演愈烈的价格战,也使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普遍面临巨大经营压力。多家车企负责人在社交平台表示,当前汽车行业正面临“史上最难”时期,纷纷呼吁行业停止“内卷”,回归理性竞争。记者了解到,这场“内卷式”竞争的影响,已从销售端蔓延至研发、生产与供应链全链路。为保住市场份额,不少车企只能选择不断“割肉”降价,这不仅严重侵蚀了企业的利润根基,更是直接导致研发投入增速放缓。
据行业分析数据显示,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上市车企的研发投入增速同比放缓约5个百分点,部分企业甚至削减了前瞻技术领域的预算。有车企高层预判,未来两三年,只有少数优秀的企业能生存下来。麦肯锡《2025全球汽车展望》同样预测,未来三年,中国汽车市场将迎来一轮深度洗牌,约三成品牌将面临被整合出局的风险。
与此同时,在整车企业成本转嫁的压力下,零部件供应商毛利空间也正在被持续挤压。不少中小型科技企业陷入“订单增长、利润反降”的困境,整个产业链的创新节奏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严峻挑战。
位于产业链下游的汽车经销端处境则更加艰难。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2025年8月发布的《2025年上半年全国汽车经销商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显示,2025年上半年有高达58.6%的传统燃油车品牌经销商处于亏损状态,实现盈利的仅占25.6%;新能源独立品牌经销商状况亦不乐观,盈利比例仅为42.9%,生存压力空前。
在此背景下,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扰乱市场秩序,旨在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打破行业壁垒和市场准入限制,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经营者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回应“内卷”,规范营销与恶性竞争
记者了解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分为五章,包括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及附则。新法特别对当前市场上出现的“内卷式”恶性竞争、“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该条款直接针对部分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推行低价策略,强制经销商或二级销售商以低于成本价销售车辆等违法行为。
同时,新法高度重视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其中第15条明确,大型企业等经营者不得利用其在资金、技术、交易渠道、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强迫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或拖欠其账款。这一规定可视为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进一步补充,为中小企业维护合理利润空间、抵制非理性价格战提供了法律支撑。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汽车行业存在的特定乱象,新法也给出了明确指引。例如,新法强调“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遵守商业道德”,对汽车厂商在市场营销及商业谈判中的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诚信要求。同时,“黑水军”等不正当竞争现象也有望依法得到治理。
此外,新法进一步细化了混淆行为的界定。第7条规定:“禁止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标识,包括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域名、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用程序图标等。”这意味着车企在竞品对比等营销活动中,需更加审慎使用他人品牌元素。
在记者看来,新法也是对当前数字经济发展的积极回应。例如,新增了对不当获取和使用数据、网络领域恶意交易等行为的禁止条款;在涉及网络的虚假宣传行为表现中增加了“虚假评价”;将商业混淆的对象进一步扩展至“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用程序或者图标”;并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中的“利用技术手段”修改为“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使表述更为精细,规制更加精准。用户数据安全也有望因此得到进一步保障。
多层次协同,筑牢法制红线
实际上,针对行业“内卷式”竞争等行业乱象,相关行业协会此前曾多次发出倡议。如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曾在今年5月发布《关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倡议》,倡导所有企业严格遵从公平竞争原则,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优势企业不为垄断市场,挤压其他主体生存空间,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企业在依法降价处理商品以外,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不进行诱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行业和消费者根本利益等。
无独有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也曾公开表示,“价格战”没有赢家,更没有未来,将加大汽车行业“内卷式”竞争整治力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产品一致性抽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坚决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根本利益,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此外,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还对此前“网络水军”“黑公关”等网络乱象做出回应,希望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营造积极向上、文明有序的发展环境。
而在保护中小型企业切身利益方面,工信部亦在行动。2025年6月,工信部明确要求车企践行“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承诺,并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衔接。随后,2025年9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汽车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倡议》则是进一步明确验收流程:车企需在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启动支付流程,最长支付周期为60天。17家重点汽车企业迅速响应,并集体表态将严格落实倡议要求,通过优化账期管理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法律法规不仅是悬于企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更是一套划定竞争边界、明确行为预期的“红线”。正如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外界采访时所表示,只有构建科学完备、系统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平竞争法律制度体系,筑牢公平竞争这一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石,才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充分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和企业创新活力,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性生态。
记者看来,在技术密集、资本密集且产业链关联广泛的汽车领域,新法修订的深远意义,其实施和落地或将推动市场竞争逻辑实现根本性转变——从热衷于市场份额切割的“零和博弈”,转向专注于核心技术、用户体验与品牌价值共创的“正和博弈”。这不仅是竞争方式的改变,更是产业从规模“量变”到发展“质变”的决定性一跃。随着监管从事后查处迈向事前事中干预,一个以创新为本、品质为核的健康竞争新阶段已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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