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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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22:07:24
(原标题: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经济观察网 据科技部网站,近日,科技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建设世界一流创新生态和科研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要求,科技部建立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结合2024年度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现就2025年度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要求
(一)报告主体。
1. 科研单位。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直属从事科研活动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从事科研活动的单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及课题的单位。
2. 有关行政部门。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行政部门。
科技项目主责单位不单独报送年度报告,有关情况在开展相关项目监督检查的报告中体现。
军队系统科研单位年度报告工作按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有关要求开展。
(二)报告内容。
以国家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依据,形成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年度报告主要内容。
1. 科研单位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本单位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相关机构设置与职责,制度建设与管理,培训与宣传,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2. 有关行政部门年度报告:在汇总分析相关科研单位年度报告基础上,系统总结本系统、本地区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开展教育培训、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方面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下一年度重点工作和举措。
(三)报告方式。
采用线上填报方式。年度报告嵌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科研单位和有关行政部门通过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进入监督评估—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年度报告栏目填报,填报后系统自动合成年度报告文本。无国科管系统账号的单位请按程序申请,已有国科管系统账号的将自动导入已有信息,2024年度报告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本年度无需重复填报。
科研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报告电子版上传至系统;有关行政部门将加盖司局、科技厅(委、局)公章的报告报送科技部十司。
(四)报告时间。
2025年度报告填报周期为2025年1—11月。科研单位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有关行政部门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地方科技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部署,指导督促本部门直属单位、本地区相关单位按时完成填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认真分析总结本系统、本地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情况和成效,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落实管理监督责任。科技项目主责单位要加强组织部署,督促相关项目及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填报年度报告。
(二)落实主体责任。科研单位是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也是年度报告的责任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要建立由单位负责人牵头的责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时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工作。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要求,以年度报告工作为抓手,系统总结本单位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情况,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教育培训,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三)强化结果运用。年度报告作为对科研单位履行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及科研诚信建设不力的单位,将被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有关部门和地方科技行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科技部将结合科技监督工作以适当方式进行抽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及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诚信建设情况纳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对于年度报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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