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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3-14 23:52:23

北京市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7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9:00在佛山市南海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会议由董事长TAO HAI(陶海)主持,共137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188,06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80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187,887,810股,占99.9050%,反对票107,858股,弃权票70,732股。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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