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1-22 18:45:2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14276号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4,815,152.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14,815,152.00元。根据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2024年11月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和《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杨博仁等99名激励对象的4,230,000股股票期权予以行权,行权价格为4.97元/股,公司采取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经审验,截至2024年11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杨博仁等9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21,023,1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23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6,793,100.00元。
截至2024年11月14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319,045,152.00元,股本人民币1,319,045,1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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