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70
转债代码:118076 转债简称:先锋转债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先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6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江苏先锋精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精科”
)发行的“先锋转
债”已触发《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
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
向下修正“先锋转债”转股价格。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3 号)同意注册,公司
于 2026 年 8 月 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
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6 年 8 月 6 日至 2032 年 8 月 5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6〕2742 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已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先锋转债”,债券代码“11807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
次发行的“先锋转债”的转股期限自 2027 年 2 月 12 日(非交易日
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 年 8 月 5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
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
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
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
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审议程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上述约定,自 2026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73.44 元/股)的情形,已
触发“先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
的长期发展,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先锋转债”转股价格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先锋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
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
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
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
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先锋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东会召
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
本次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先锋转债”的转股
价格(86.40 元/股),则本次“先锋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四、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先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先锋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