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1 证券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6-060
转债代码:123270 转债简称:盛德转债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根据“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27,328,017.5/110,000,000×10=2.484365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9 月 09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110,000,000 剔除 687,930 股后的总股本 109,312,07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27,328,017.5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10,000,000 剔除回购专户持
有 687,930 股后的总股本 109,312,0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扣税后,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21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 10
月 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87,93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0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27,328,017.5/110,000,000×10=2.484365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53.68 元/股调整为 53.43 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德转债”转股价格调
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 48-1 号
咨询联系人:沈洁
咨询电话:0519-88065009
传真电话:0519-8363272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