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63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A 股股份 1,764,552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A 股现金分红总
额/A 股总股本×10=497,538,111.8/4,977,145,670×10=0.999645 元,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 A 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
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9645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
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 5,278,740,870 股(其中 A 股总股本 4,977,145,670
股,H 股总股本 301,595,200 股)剔除 1,764,552 股后的 A 股总股本 4,975,381,118
股为基数,向 A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向 A 股股东合计
派发现金 497,538,111.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中期A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A股总股本4,977,145,670剔
除回购专户持有1,764,552股后的A股总股本4,975,381,118股为基数,向A股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注】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
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其中 A 股总股本 4,977,145,670 股,H 股总股本 301,595,2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19 日。除息日为:2026 年 10 月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日期
年 10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0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19 日)
,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
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A 股现金分红总
额/A 股总股本×10=497,538,111.8/4,977,145,670×10=0.999645 元,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 A 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
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9645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周天舒
咨询电话:0731-83285699
传真电话:0731-83285010
咨询邮箱:lsgf@hnlens.com
八、备查文件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