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54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9.135万
张,面值总额36,913.50万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13.50万元,扣除承销
佣金及保荐费754.72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
号为:33050165653509776688)人民币2,29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
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556699)人民币5,114.83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嵊州
支行账户(账号为:1211026029200586882)人民币19,564.56万元。另减除申报
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及其他费用187.0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35,971.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3]17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3 月 14 日
本次报告期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36,913.5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941.75
二、募集资金净额 35,971.75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3,332.63
本年度使用金额 899.85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94
销户转基本户 7.70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419.59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810.2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于2023年3月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及保荐
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分别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港转债”
议案》,将“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累
计产生的利息收益共计4,348.86万元全部投入“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
供热管道项目”。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新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管理新募投项目“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
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的资金;同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
支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
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3个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3 月 14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浙江新中港热电 中国建设银
股份有限公司 行嵊州支行
浙江新中港热电 中国建设银
股份有限公司 行嵊州支行
浙江新中港热电 中国工商银
股份有限公司 行嵊州支行
浙江新中港热电 中国建设银
股份有限公司 行嵊州支行
浙江新中港热电 中国建设银
股份有限公司 行嵊州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
本报告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片区的用热需求,可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该项目需与公司锅炉机组等主要
生产设备配合方可实现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模块布置、信息中心机房和监控机房软硬件升级改造,无法与原有锅炉机组效益
分别测算,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测算效益。
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嵊州陌桑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劳密园区等工业用户的用热需
求,可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该项目需与公司锅炉机组等主要生产设备配合
方可实现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
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已使用的
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
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3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3 年 3 月 14 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99.8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572.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348.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09%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
募投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达到
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否发生
资金投向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
性质 (1) (2) 差额(3)=(2)- 重大变
(如有) =(2)/(1) 期 效益
(1) 化
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 生产 2023 年 不适
是 5,114.83 928.63 928.63 - 932.54 3.91 100.42 不适用 是
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 建设 11 月 用
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
生产 2026 年 不适
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 否 - 4,348.86 4,348.86 873.82 3,871.51 -477.35 89.02 不适用 否
建设 03 月 用
项目
高效化、清洁化、智 生产 2025 年 不适
否 2,197.31 2,197.31 2,197.31 - 2,225.29 27.98 101.27 不适用 否
能化改造项目 建设 12 月 用
否 19,564.56 19,564.56 19,564.56 26.03 18,446.03 -1,118.53 94.28 1,168.74 是 否
项目 建设 12 月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 补流 不适
否 9,095.05 9,095.05 9,095.05 - 9,097.11 2.06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流动资金 还贷 用
合计 35,971.75 36,134.41 899.85 34,572.48 -1,561.93 - - 1,168.74 — —
[注 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新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
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累计产生的利息收益合计 4,348.86 万元全部投入“向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片区新建供热管道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超
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公司将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理财收益一并投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