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93 证券简称:维通利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于2026年7月24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其中董事石华先生、郭特华女士、牛华勇先生、杨卫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浩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情况:同意新增电连接株洲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株
洲市天元区创业大道 128 号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 E-13、E-14 厂房;湖南省株
洲市天元区隆兴路 1900 号 3 号生产厂房),并将该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将无锡维通利生产基地智能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将无锡新能源生产基地智能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新
增北京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聚祥三街 7 号院 1
号楼),并将该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12 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地点
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延期及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维通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