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43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与安徽元控储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元控储充)签署了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100MW/102MWh
独立混合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100MW/102MWh 独立混合储能电站工程
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12,738.00 万元,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合
肥市。项目内容为整个储能电站的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试验、调
试、检测、验收等工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
京)飞轮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电(北京)飞轮储能科技
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磁悬浮飞轮储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科技型
企业,业务覆盖电网侧调频、轨道交通能量回收、新能源车超充站等
领域。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发包人:安徽元控储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为暂估总价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112,738.00 万元。合同价
格将根据双方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的机制进行调整,即以发包人委
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经双方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依
据进行调整。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额向承包人支付
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及建筑安装工程费。
开工之日起 244 天。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基
础资料、施工现场及工作条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
—2—
价款;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设
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等工作,对工程质量和安全
负责,并履行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和保修义务。
因发包人原因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
款基准利率支付逾期利息。若承包人违约,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
约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100MW/102MWh 独立混合储能电站设计、
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12,738.00 万
元,为公司 2025 年营业总收入 1,156,750.86 万元的 9.75%。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公司开拓新型混合储
能领域业务,完善新能源业务布局,契合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和公司中
长期战略布局。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法律法规调整、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
发生变化而影响合同执行和项目收益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