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6-029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
立董事唐晓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晓峰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唐晓峰先生将不再
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
是否继续在上
原定任期到 具体职务 未履行完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期日 (如适用) 毕的公开
股子公司任职
承诺
唐晓峰 董事、审 公 司 选 举 2027 年 12 月 个人原因 否 不适用 是,存在未
计委员会 产生新任 1 日 履行完毕
委员、战 审计委员 的公开承
略投资与 会委员之 诺,但不属
可持续发 日 于增持承
展委员会 诺
委员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唐晓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会导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公
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之前,唐晓峰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
行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晓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20,400 股。唐晓峰先
生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裕太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其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唐晓峰先生已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完成工
作交接。
唐晓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