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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棒杰: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7 08:05:02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 棒杰    公告编号:2026-054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6 日以短信形式送
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贺琦先生召
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予提交控股股东临时提案至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下午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启烁睿行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启烁”)发来的《关于增加 2025 年度股东
会临时提案的函》,上海启烁提请《关于提请罢免夏金强和刘姣董事职务的议案》
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议,决定不予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股东会
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长曹远刚先生投出反对票,主要理由如下:
实质审核。而股东提交的两项议案没有违法,违反行政规章,违反公司章程,也
在股东会职权范围内,应按照《股东会议事规则》予以及时公告,并提交股东会
审议。
法》第 59 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所以,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须经股东会审议。
段的规则,与公司现阶段的股东会权利无关。
成为未来重整路上的障碍。
  非独立董事刘俊先生投出反对票,主要理由如下:
人董事会只有形式核查权,不能实质审核,股东提交的两项议案没有违法违规,
违反公司章程,应予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享有的法定提案权,未给予补正机会,直接否决,且未依法聘请律师事务所
出具独立法律意见书。
否充分,是股东会审议内容,不是董事会形式审查范围。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董事会对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理由及
其合法合规性的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不予提交
临时提案至股东会审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不予提交持股 3%以上股东临时提案至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下午收到持有公司 3.17%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任欣发来的《关于增加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任欣提请《关于审议并
表决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
<重整投资协议>的提案》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议,决定不予将上
述临时提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长曹远刚先生投出反对票,主要理由如下:
实质审核。而股东提交的两项议案没有违法,违反行政规章,违反公司章程,也
在股东会职权范围内,应按照《股东会议事规则》予以及时公告,并提交股东会
审议。
法》第 59 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所以,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须经股东会审议。
段的规则,与公司现阶段的股东会权利无关。
成为未来重整路上的障碍。
  非独立董事刘俊先生投出反对票,主要理由如下:
人董事会只有形式核查权,不能实质审核,股东提交的两项议案没有违法违规,
违反公司章程,应予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享有的法定提案权,未给予补正机会,直接否决,且未依法聘请律师事务所
出具独立法律意见书。
否充分,是股东会审议内容,不是董事会形式审查范围。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董事会对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理由及
其合法合规性的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不予提交
临时提案至股东会审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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