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金雨青女士、王汇联先生、
戈峻先生以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任的 Joan Qiong Pan(潘琼)女士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 Joan Qiong Pan(潘琼)女士、金雨青女士、王汇联先生、
戈峻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