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庄园牧场: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勇)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11:32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孙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孙勇,作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在
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孙勇,中国国籍,1967 年生,毕业于兰州大学新闻学专业,法学学士,具
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为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4 年 5
月 20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东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
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
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会议,均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次数   出席(次)   缺席(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      3       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0     10      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5       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
提出异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召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有关
重大事项做出深入细致的讨论,并形成会议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
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的汇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职权。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审计机构聘用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
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
会。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通过到公司现场参会,与董事及高管团队
就经营管理中的关键问题进行充分研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项目进展、诉
讼进展等,确保对公司治理与经营动态的持续、有效监督。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行政法
规和其它相关文件。通过认真学习,本人充分掌握合规运作相关的监管政策,强
化合规意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开展的主题为“上市公司治理与证券监管重点制
度及典型案例解析”的专题培训,聚焦新“两法”修订核心要义,系统解读上市
公司治理规范、资本运作、信息披露、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关键领域制度变化,
结合并购重组等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违法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法律
责任与防范要点。
  (六)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各部门对本人的履职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相关资料的
报送及时、准确,重大事项的沟通机制畅通,确保了本人能够全面掌握公司运作
情况,有效发挥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均充分征求本人的意
见。公司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
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确保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具体情况
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针对关联交易额度、必要性、
公允性、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合规性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任职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内,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

    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
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充分沟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恪
尽职守,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后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
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后在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董事补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
事前审核,对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进行监督,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
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上市公司董事工作的要求,符合上市公
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在法律、企业管理等
方面的经验和专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
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促使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
回报。
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
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勇

证券之星

2026-04-30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