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弘元
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弘元绿能 2026 年度开展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了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
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
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为锁定成本、
减少汇率、利率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结合资金
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
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
面相互匹配,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任一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上述额度在投资期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
额不超过等值 5 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
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
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材料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硅、多晶硅、铝、铜、锡、
铅、银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外汇、外汇期
权、外汇掉期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
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审
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工作。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控
制和减少公司生产所用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
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行情变动幅度较大或流动性较差而成交不活跃,可能
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期货交易可能
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
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
失。
(4)操作风险:由于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存
在由于错误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
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
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1)公司开展的期货投资以减少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
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
控制期货头寸,确保公司的利益。
(2)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对期货交易的操作原则、
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
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期货套期
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期货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
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4)公司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
综合素质。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
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公司审计部对期货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
性进行监督检查。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
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
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
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
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
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
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
风险。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
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
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投资。
(2)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
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
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
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
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
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原材料及产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了降低
大宗商品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
制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
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锁定汇率,降低外汇汇率波动
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2026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开
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定经营成本;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公司开展期货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审批事项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开展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正阳
姚文良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