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6-030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法人压减,优化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管理架构,提升管理效能和业务协同,实现资源有效共享,公司
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山型钢”)。
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的议
案》,决定以 2026 年 5 月 1 日(零时点)为吸收合并日,吸收合并银山
型钢。吸收合并后,银山型钢法人资格将注销,公司承继银山型钢全部
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作为存续经营
主体对吸收合并的资产、负债和业务等进行管理。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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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铁、钢坯及钢铁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动力供应、技术合作;铁矿石、
球团矿、烧结矿、钢铁原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亿元;2025 年末,资产总额 175.50 亿元,负债总额 165.96 亿元,所有
者权益 9.54 亿元。
三、吸收合并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日:2026 年 5 月 1 日(零时点)。
(二)吸收合并方式: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承继银山型钢
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
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不变;银山型钢法人资
格将注销。
(三)吸收合并对价支付:银山型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需支付
对价。
(四)债权债务处置:银山型钢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
务将由公司享有或承担,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四、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吸收合并银山型钢有助于实现管理架构、资产和人员的优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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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提高运营和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被吸收合并方银山型钢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并入公司,无需支付对价,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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