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17,97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剔除已回购股份1,217,970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119,981,249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99,437.47
元(含税)。
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以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10 股 = ( 3,599,437.47 元 ÷121,199,219 股 ) ×10 股
=0.296985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照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296985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照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296985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总额进行调整。
剔除已回购股份1,217,970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119,981,2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99,437.47元(含
税)
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4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3日至登记日:2026年4月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公司总
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以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 10 股 = ( 3,599,437.47 元 ÷ 121,199,219 股 ) × 10 股
=0.296985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照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296985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格-0.0296985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930号
咨询联系人:叶星月、叶军君
咨询电话:0571-86589069
传真电话:0571-8668999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