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指南
针”或“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
方”或“广州展新”)。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持股比例由39.38%下降
至37.41%,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出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
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
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股份数量12,00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询价
转让的价格为85.11元/股,交易金额1,022,085,99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金公司合称“组织券商”)组织实施
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
股份数量为 24,391,6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次询价转让前(2026 年 4 月 15 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
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广州展新 240,158,477 39.38%
注:公司总股本为 609,791,915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
量为 12,00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85.11 元/股,交易
金额为 1,022,085,990.00 元。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广州展新,不存在与其他出让方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的情形。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 24,391,677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
如下:
实际转让 实际转让 转让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拟转让数 转让后持股 转让股份的
股东名称 数量 数量占总 持股比
(股) 例 量(股) 数量(股) 来源
(股) 股本比例 例
广州展新 240,158,477 39.38% 24,391,677 12,009,000 1.97% 228,149,477 37.41% 首发前股份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持股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 39.38%减少至 37.41%,其
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6号1206房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4月22日
广州展新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2,009,000股,其持股比例由39.38%减少
权益变动过程
至37.41%
股票简称 指南针 股票代码 300803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2,009,000 1.9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询价转让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源
其他 □(请注明) 不适用
(可多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0,158,477 39.38% 228,149,477 37.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0,158,477 39.38% 228,149,477 37.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控股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公告编号:2026-017)、《控股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告》(公告编号:2026-018)、中金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划 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
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及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
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是□ 否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 34 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
下:
最终获配股数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锁定期
(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鼎泰四方(深圳)私募证券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量函(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最终获配股数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锁定期
(股)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岳鑫遥(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合计 12,009,000 1.97% -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
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组织券商向投资者发送《股东以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份
之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6 年 4 月 15 日,含
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指南针股票交易均价的 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
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 16 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中金公司: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146 家机构投资者,具
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 22 家、证券公司 21 家、保险公司 7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8 家、私募基金管理人 87 家、期货公司 1 家。
中信证券: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4 家、私募基金管理人 256 家、信托公司 2 家、期货公司 2 家。
(三)本次询价结果
中金公司: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中金公司收到有效报价
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 17:00 结
束。追加认购期间,中金公司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 19 份,均为有效报价,
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中信证券: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6 年 4 月 16 日
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截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 17:00 追加认
购结束。追加认购期间,中信证券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 19 份,为有效报价,
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34 家机构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转让最
终 确 认 转 让 价 格 为 85.11 元 / 股 , 转 让 股 份 数 量 为 12,009,000 股 , 交 易 金 额
让情况”。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组织券商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
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对本次询价转让是否符合《指引第 16 号》要求,本
次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相关规则的规定等发表
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
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询价
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25 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指引第 1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
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
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指引第 16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
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
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控股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指
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