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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惠股份: 康惠股份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6:21:47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
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
事宜,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
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
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
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按照
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
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
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
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
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
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
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
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
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
相关事宜;
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
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情况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
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切具体事宜。
  三、风险提示
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
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际融资情况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时间,且须报请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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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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