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承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对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伟时电子”、
“公司”、
“上市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持续督
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
作》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伟时电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07 号文《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583,695,764.05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28,822,913.15 元(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总计人民币 29,766,309.38 元,其中截
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止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943,396.23 元及增值税人民币
除预付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141,887.56 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 005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月 22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5,447.33 万元,募集资金到
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447.33 万元;
(2)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2,407.12 万元。2025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7,854.45 万
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5,559.74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
息收入 1,804.5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7,364.31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
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0 日全额缴入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
术产业园区支行开立的银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 89150078801200000372。公司和时
任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
分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
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
管协议除保荐人变更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100559929 - 4,804.6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支行 10530901040060186 - 346.0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89070078801900001948 - 2,213.6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
产业园区支行(注)
初始存放金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额
合计 - 55,487.29 7,364.31
注:该账户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人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
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414.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68.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854.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行
目,含部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分变更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度(%)(4)= 可使用状态日
总额 额 注 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如有) 总额 (1) (2) 差额(3)=(2)- (2)/(1) 期[ 2]
化
(1)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
及智能显示组件新 无 36,051.45 36,051.45 36,051.45 5,900.74 32,478.48 3,572.97 90.09% 2025 年 10 月 256.05 不适用[
注 3]
否
注
建项目[ 1]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
无 11,181.76 11,181.76 11,181.76 167.95 9,374.44 1,807.32 83.84% 2023 年 12 月 2,071.03 是 否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无 6,180.98 6,180.98 6,180.98 0.00 6,001.53 179.45 97.10%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53,414.19 53,414.19 53,414.19 6,068.69 47,854.45 5,559.74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4,473,312.28 元,其中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置换金额人民币 26,555,015.39 元、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6,609,996.89 元,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金额 1,308,300.00 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20)第 E00406 号) 。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 2020 年实施完成。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使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调整
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并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为:公司拟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
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 ,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自人民币 83,478.92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50,968.36 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
侧”。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 年 9 月”调整至“2025 年 10 月” 。
注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
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4 年 9 月” ,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由“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3 年 12 月”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 年 9 月”调整至“2023 年 6 月”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
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注3:公司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于2025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11月及12月实现效益256.05万元,不适用全年效益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