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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3 04:41:58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6-028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
有直接关系的金盐、铜材相关的期货品种。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合
法运营的大型券商和银行等。
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
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审批套期保值
业务相关事宜。
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主要为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
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
能,降低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增强财务稳健性。
  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金盐、铜材
相关的期货品种。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合法运营的大型券商和银行
等。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
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上述额度自公司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审批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
资金。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
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相应风险。
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制度等进
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
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出现的操作风险。
展。当发生技术故障时,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期保值业务的思路与方案。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和披露。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
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上述额度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
士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审批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全体委员全票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
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
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
  五、备查文件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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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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