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
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6 年 3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就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于本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 人调整为 11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0 万股调整为 9.30 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
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本次调
整事项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
股东会审议。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情况如下:
授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激励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研发中心-植物照明
陈伟 1.50 16.13% 0.02%
部 | 高级经理
研发中心-植物照明
殷鹏 1.50 16.13% 0.02%
部 | 高级经理
营销中心-市场战略
李广印 1.00 10.75% 0.01%
部 | 经理
营销中心-市场战略
钟育强 1.00 10.75% 0.01%
部 | 经理
研发中心-研发三部
罗仁焱 1.00 10.75% 0.01%
| 主管
研发中心-项目部 |
李建华 1.00 10.75% 0.01%
高级项目工程师
研发中心-研发一部
罗进 0.50 5.38% 0.01%
| 中级结构工程师
研发中心-研发二部
谭智慧 0.50 5.38% 0.01%
| 主管
胡政华 营销中心-市场战略 0.50 5.38% 0.01%
部 | 高级设计工程
师
灯具 BG(工艺工程
郭敦武 中心)-越南制造工 0.50 5.38% 0.01%
程部 | 副经理
研发中心-应用工程
黄磊 0.30 3.23% 0.01%
部 | 副经理
合计 9.30 100.00% 0.1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由于本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将激励对象人数由 12 人调整为 11 人,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30 万股调整为 9.30 万股。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激励
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增加,亦不涉及本激励计划其他相关内容的变动,符合《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
规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
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
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
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
予登记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2026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