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
行业薪酬水平,制定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绩效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绩效的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绩效标准
年。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
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基本薪
酬是指非独立董事的年度基本收入,主要考虑岗位的职务价值、专业能力、市场
薪酬行情、责任态度等因素;绩效薪酬按年度业绩等进行考核;中长期激励收入
是指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非独立董事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
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
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四、发放办法
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公司应当确定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董事会认定非独立董事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并给公司造成经济利
益损失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非
独立董事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董事会决定是否扣减或停
止支付非独立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全额或部分追回已发放的绩
效薪酬或中长期激励收入。
五、其他规定
扣代缴;
际任期计算并予发放。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