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波重科
股票代码:3005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海波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丽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学军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肖庆惠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主动减持)。
签署日期: 2026 年 3 月 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波重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波重科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意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海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
指 张丽、张学军、肖庆惠
行动人
上市公司、海波重科、公
指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6,100 股、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3,700股,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由50.57%降至49.86%(占扣除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50.71%减少至50.00%)的权益变
动行为。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张海波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201061968********
住所/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姓名 张丽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201061963********
住所/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姓名 张学军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201061966********
住所/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姓名 肖庆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224321973********
住所/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海波先生与肖庆惠女士为夫妻,张丽女士、张学军
女士为张海波先生的姐姐。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张海波先生、张丽女士、张学军女士、肖庆惠女士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持
有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海波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3
日至2026年5月2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9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1.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0%),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签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
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27%)。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57%降至49.86%,占扣除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50.71%减少至5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名称 占 总 股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8,155,100 49.11% 96,735,300 48.40%
张海波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369,500 38.21% 76,369,500 38.21%
合计持有股份 815,000 0.41% 815,000 0.41%
张丽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2,365,182 1.18% 2,365,182 1.18%
张学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7,780 0.01% 17,780 0.01%
肖庆惠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01,353,062 50.71% 99,933,262 5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983,562 12.50% 23,563,762 11.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369,500 38.21% 76,369,500 38.21%
注:1、上表中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均按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
本 199,866,527 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海波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96,735,3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27%,占上市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本的5.25%。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
制,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海波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
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张海波先生于2026年2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71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60%,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356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93%减少至50.57%
(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51.07%减少至50.71%),变动
触及1%的整数倍。
除前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
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
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
张海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
张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
张学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
肖庆惠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5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备置地点: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6号。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武汉
股票简称 海波重科 股票代码 300517
信 息披 露 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张海波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人名称 所
拥 有权 益 的股 增加 □ 减少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是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公司第一大股 否 □
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 益变 动 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人披露前拥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98,155,100
权益的股份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49.11%
量及占上市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101,353,062
司已发行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50.71%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变动数量: 1,419,800
后 , 信 息 披 露 变动比例:0.71%
义 务 人 拥 有 权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96,735,300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48.40%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99,933,262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50.00%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24日
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除已披露的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拟于未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
来 12 个月内继 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续增持 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需 取 得批 是 □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注:上表中股东减持比例、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均按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的总股本199,866,527股计算。
(本页无正文,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
张海波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
张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
张学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
肖庆惠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