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
行业薪酬水平,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绩效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绩效标准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基本薪酬
是指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主要考虑岗位的职务价值、专业能力、市场
薪酬行情、责任态度等因素;绩效薪酬按年度业绩等进行考核;中长期激励收入
是指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
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
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四、发放办法
度考核发放。公司应当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董事会认定高级管理人员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并给公司造成
经济利益损失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评估是否需要针对
特定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董事会决定是否
扣减或停止支付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全额或部分追回
已发放的绩效薪酬或中长期激励收入。
五、其他规定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发放。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