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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晋琳)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17 19:12:0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赵晋琳)
  本人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始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守
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发挥在
董事会中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赵晋琳,会计学博士。先后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暨
南大学,并获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美国密苏里大学访问学者。曾任四
川德阳东方电机厂电大教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罗湖分局、涉外分局、所
得税处注册税务师、副科长,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教授,中国国际税
收研究会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
了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履职情况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
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提前通知本人并提
供足够的资料。本人会前深入研究议案材料,积极与公司沟通了解相关问
题,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日常通过现
场考察、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信息反馈及时、沟
通畅通。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
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
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议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议 5 次,本人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实际出   委托出席次
序号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
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主要经
营、投资、筹资活动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与其进行充分交
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披露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事先审核公司
提供的资料,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
分发表意见。
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时掌握监管机构的最新法律法规,不断提升
履职能力,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升维护社会公众股东
合法权益的意识。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
以及参与现场调研等机会,赴公司开展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同时,在日
常工作中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人员保持不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实
际情况。
考察公司项目,并听取了关于存量物业销售等专项工作的汇报,深入了解
相关业务进展及面临的挑战。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支撑与服务,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
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保障。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
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未发生任何妨碍独立董事依法独立履职的情形。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
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 项作出独立判断
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司 2025-2026 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2026 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
     。
    本人通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认为公司 2025-2026 年度拟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事项不存在违背合理
性和公平性的情况,也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
益。本次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平合理。本次交易能满足公司未来
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控股子公司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公司已对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
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公司 2025-2026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事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2026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本人通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认为公司 2025-2026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
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控
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比较合理,盈利能力较好,本次融资
资助的安全性较高。未发现违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
定的情况,也未发现利用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未发现价格违背公平合理的情形。
    (三)聘请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
  本人经查阅相关资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
原则,在 2025 年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积极有效地参与公司治
理。通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本人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决策中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继续认真、严谨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监督,助力
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决策质量与信息披露透明度,为公司实现稳健、高质
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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