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概伦电子
股票代码: 688206.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向建军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碧波路****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碧波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成都芯丰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 号 1
住所:
号楼 A 区 4 楼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 号 1
通讯地址:
号楼 B 区 3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成都芯科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 号 1
住所:
号楼 A 区 4 楼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 号 1
通讯地址:
号楼 B 区 3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向映仁
住所: 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八庙村****
通讯地址: 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八庙村****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
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交
易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相关国有资产监
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经国资有权机构备案、国有资产监管部
门的批准程序、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等);3、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4、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
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
确定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概伦电子/公司 指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芯丰源 指 成都芯丰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芯科汇 指 成都芯科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向建军、芯丰源、芯科汇、向映仁
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锐成芯微科技
锐成芯微 指
有限责任公司,视上下文,包括其子公司
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纳能微电子
纳能微 指
有限公司,视上下文,包括其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锐成芯微 100%股权和纳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能微 45.64%股权
向建军、海南芯晟、苏州聚源、极海微、大唐投资、盛芯汇、
金浦国调、芯丰源、芯科汇、叶飞、比亚迪、张江火炬、中
小企业基金、华赛智康、上科创、矽力杰、达晨创鸿、申万
长虹基金、华润微控股、海望集成、南京文治、苏民投资、
泰合毓秀、华虹虹芯、力高壹号、王丽莉、新经济创投、海
交易对方 指
望文化、金浦创投、杭州飞冠、成都日之升、绵阳富达、朱
鹏辉、厦门锐微、成都高投电子、平潭溥博、成都梧桐树、
霄淦鋆芯、广西泰达、王学林、张波、黄俊维、吴召雷、财
智创赢、沈莉、贺光维、李斌、紫杏共盈、徐平、珠海富昆
锐、华澜微、赛智珩星
海南芯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湖州芯晟
海南芯晟 指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芯晟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系锐成芯微股东
苏州聚源 指 苏州聚源东方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股东
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
极海微 指
司,系锐成芯微股东
大唐投资 指 大唐电信投资有限公司,系锐成芯微股东
天津盛芯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成都盛芯汇
盛芯汇 指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股东
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
金浦国调 指 用名上海金浦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锐成芯微股东
芯丰源 指 成都芯丰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股东
芯科汇 指 成都芯科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股东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比亚迪 指
系锐成芯微股东
张江火炬 指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锐成芯微股东
中小企业基金 指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股东
华赛智康(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华赛智康 指
锐成芯微股东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科技投资公司,系
上科创 指
锐成芯微股东
矽力杰 指 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系锐成芯微股东
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锐成芯
达晨创鸿 指
微股东
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申万长虹基金 指
锐成芯微股东
华润微控股 指 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系锐成芯微股东
上海浦东海望集成电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望集成 指
系锐成芯微股东
南京文治 指 南京文治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股东
苏民无锡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苏民投资 指
锐成芯微股东
共青城泰合毓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锐成芯
泰合毓秀 指
微股东
上海华虹虹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
华虹虹芯 指
股东
珠海力高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锐成
力高壹号 指
芯微股东
新经济创投 指 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锐成芯微股东
上海浦东海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望文化 指
系锐成芯微股东
上海金浦创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锐成
金浦创投 指
芯微股东
杭州飞冠 指 杭州飞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股东
成都日之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股
成都日之升 指
东
绵阳富达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绵阳富达 指
锐成芯微股东
锐微(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
厦门锐微 指
股东
成都高投电子 指 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锐成芯微股东
平潭溥博芯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平潭
平潭溥博 指
溥博芯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股东
成都梧桐树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锐成芯
成都梧桐树 指
微股东
霄淦鋆芯 指 上海霄淦鋆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股东
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泰达新源股权
广西泰达 指
投资有限公司,系锐成芯微股东
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锐成芯
财智创赢 指
微股东
紫杏共盈 指 珠海紫杏共盈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股东
嘉兴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
创启开盈 指 圳市创启开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启
开盈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历史股东
珠海富昆锐 指 珠海富昆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锐成芯微股东
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华澜微科技有限
华澜微 指
公司,系纳能微股东
杭州赛智珩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纳能微股
赛智珩星 指
东
金证评估 指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金证评估出具的《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
《锐成芯微评估报告》 指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
第 0528 号)
金证评估出具的《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
《纳能微评估报告》 指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
第 0530 号)
德皓会计师 指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皓会计师出具的《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
《锐成芯微审计报告》 指
告》(德皓审字〔2025〕00002507 号)
德皓会计师出具的《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纳能微审计报告》 指
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2506 号)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向建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向建军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向建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20102197704******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碧波路****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碧波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芯丰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芯丰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成都芯丰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 号 1 号楼 A
注册地址/通讯方式
区4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向建军
出资额 2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CRKYP1M
成立时间 2017 年 6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6 月 16 日至 2067 年 6 月 15 日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芯丰源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为向建军。芯丰
源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芯丰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向建军,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信息披露义
务人一:向建军”。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芯科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芯科汇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成都芯科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 号 1 号楼
注册地址/通讯方式
A区4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向建军
出资额 2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DETMF80
成立时间 2017 年 7 月 21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7 月 21 日至 2067 年 7 月 20 日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芯科汇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为向建军。芯科
汇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芯科汇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向建军,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信息披露义
务人一:向建军”。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向映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向映仁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向映仁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3028194901******
住所 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八庙村****
通讯地址 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八庙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向建军为芯丰源、芯科汇执行事务合伙人,向映仁为向建军父亲。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向建军、
芯丰源、芯科汇等交易对方取得锐成芯微 100%股权及纳能微 45.64%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其他明确的
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映仁持有概伦电子 30,000 股股份,占
概伦电子总股本的 0.01%。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建军、芯丰源、芯科汇、向映仁分别持
有上市公司 25,046,778 股、2,423,307 股、2,423,307 股、30,000 股股份,分别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8%、0.48%、0.48%、0.01%,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9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
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向建军 - - 25,046,778 4.98%
芯丰源 - - 2,423,307 0.48%
芯科汇 - - 2,423,307 0.48%
向映仁 30,000 0.01% 30,000 0.01%
合计 30,000 0.01% 29,923,392 5.95%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新股发行有关情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锐成芯微 100%股权及纳能
微 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锐成芯微持有纳能微 54.36%股
权,纳能微系锐成芯微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锐成芯微与纳能微均将成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22.33 17.87
前 60 个交易日 20.84 16.68
前 120 个交易日 21.30 17.05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向建军、海南芯晟等在本次
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
(四)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金证评估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锐成芯微评估报告》及
《纳能微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锐成芯微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90,000.00
万元,纳能微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60,000.00 万元。参考上述评估结果并经各方
协商,确定锐成芯微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90,000.00 万元,纳能微 45.64%股
权的交易对价为 27,384.00 万元。
本次交易中,各交易对方的现金及股份支付比例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市
公司本次交易支付的交易对价总额不超过标的资产评估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支付方式的安排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
号 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支付的总对价
中小企业基
金
序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
号 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支付的总对价
申万长虹基
金
锐成芯微 0.78%股权 788.16 2,420.35 3,208.51
纳能微 18.09%股权 2,170.86 8,683.42 10,854.28
成都高投电
子
锐成芯微 0.13%股权 124.54 398.54 523.09
纳能微 3.51%股权 421.34 1,685.37 2,106.71
锐成芯微 0.13%股权 124.54 398.54 523.09
纳能微 3.51%股权 421.34 1,685.37 2,106.71
序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
号 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支付的总对价
锐成芯微 0.08%股权 81.26 260.02 341.27
纳能微 2.29%股权 274.89 1,099.58 1,374.47
锐成芯微 0.06%股权 56.81 181.78 238.59
纳能微 1.60%股权 192.18 768.74 960.92
锐成芯微 0.02%股权 24.45 78.23 102.68
纳能微 0.69%股权 82.71 330.85 413.56
合计 98,914.21 118,469.79 217,384.00
(五)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的数量之和,其中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各交易对方支
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向交易对方
发行的股份数量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股份支付对价 发行股份数量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的名称及比例
(万元) (万股)
股份支付对价 发行股份数量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的名称及比例
(万元) (万股)
锐成芯微 0.78%股权 2,420.35 138.46
纳能微 18.09%股权 8,683.42 496.76
股份支付对价 发行股份数量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的名称及比例
(万元) (万股)
锐成芯微 0.13%股权 398.54 22.80
纳能微 3.51%股权 1,685.37 96.42
锐成芯微 0.13%股权 398.54 22.80
纳能微 3.51%股权 1,685.37 96.42
锐成芯微 0.08%股权 260.02 14.88
纳能微 2.29%股权 1,099.58 62.91
锐成芯微 0.06%股权 181.78 10.40
纳能微 1.60%股权 768.74 43.98
锐成芯微 0.02%股权 78.23 4.48
纳能微 0.69%股权 330.85 18.93
合计 118,469.79 6,777.45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根据
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报告经国资有权机构备案、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准程序、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等);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映仁持有概伦电
子 30,000 股股份,占概伦电子总股本的 0.01%,不存在被冻结、质押、查封等权
利被限制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
重大交易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
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八、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非现金资产状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锐成芯微、纳能微,其相关情况如下:
(一)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根据德皓会计师出具的《锐成芯微审计报告》,报告期内锐成芯微的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24,355.66 121,087.64 96,306.90
负债总计 39,830.73 35,517.74 20,222.69
所有者权益 84,524.92 85,569.90 76,084.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
产
利润表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5,358.48 25,878.48 34,951.45
营业成本 3,414.25 15,273.15 17,715.12
利润总额 -1,751.43 -792.75 6,441.13
净利润 -1,440.67 -607.61 5,553.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476.55 -387.35 5,553.74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580.69 -2,007.10 3,261.63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58 2.7 3.93
速动比率(倍) 2.4 2.53 3.77
资产负债率 32.03 29.33 21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17 0.24 0.2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29 5.86 11.34
存货周转率(次/年) 2.13 3.06 4.66
毛利率(%) 36.28% 40.98% 49.32%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④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⑦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根据德皓会计师出具的《纳能微审计报告》,报告期内纳能微的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0,691.65 20,280.31 17,935.38
负债总计 7,249.12 7,184.25 7,591.88
所有者权益 13,442.53 13,096.06 10,343.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
产
利润表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1,798.18 6,622.29 7,634.06
营业成本 1,074.19 2,172.04 1,716.07
利润总额 222.10 1,797.62 3,615.08
净利润 216.22 1,895.48 3,625.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05 3.02 2.31
速动比率(倍) 2.75 2.70 2.09
资产负债率 35.03% 35.42% 42.34%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35 0.35 0.4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25 4.38 5.52
存货周转率(次/年) 2.21 1.19 1.16
毛利率(%) 40.26 67.20 77.52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④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⑦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二)资产评估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拟交
交易标的 评估方 其他
基准日 评估结果 增值率 易的权益 交易价格
名称 法 说明
比例
锐成芯微 市场法 190,000.00 150.06% 100.00% 190,000.00 无
月 31 日
纳能微 市场法 60,000.00 346.34% 45.64% 27,384.00 无
月 31 日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向建军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成都芯丰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向建军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成都芯科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向建军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向映仁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向建军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成都芯丰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向建军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成都芯科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向建军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向映仁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概伦电子 股票代码 688206.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市
浦东新区张江镇碧波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向建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中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
成都芯丰源企业管
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 号 1
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号楼 A 区 4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册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中国
成都芯科汇企业管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
理中心(有限合伙)
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200 号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号楼 A 区 4 楼
向映仁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四川省
平昌县江口镇八庙村****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是 否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数量:0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0.00%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30,000 股
持股比例: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25,046,778 股
变动比例:4.98%
变动后持股数量:25,046,778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2,423,307 股
变动比例:0.4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后持股数量:2,423,307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后持股比例:0.48%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2,423,307 股
变动比例:0.48%
变动后持股数量:2,423,307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0.00%
变动后持股数量:30,0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0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时间:2024 年 9 月至 2024 年 12 月;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及方式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不适用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不适用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向建军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成都芯丰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向建军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成都芯科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向建军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向映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