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前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并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
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前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任的律师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因 7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 91 人调整为 84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数量由 234.5 万股调整为 223.3
万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数量仍为 25.5 万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相应由 260
万股调整为 248.8 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符合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
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调整相关事
项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情况,尚需按照《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