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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8 16:06:46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智光储能”或“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预计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因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
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票交易造成重大影响,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智光电气,证券代码:002169)自 2025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一)开市起
停牌,预计连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即公司预计在 2025 年 10 月 21 日
(星期二)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重大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
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股票最晚将
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
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
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
不再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智光储能的少数股权,标的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PY2230
  法定代表人     姜新宇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8-02-02
   注册资本     20,981.6973 万元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 51 号自编 2 栋
            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智能电气设备制造;计算
            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太阳能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
            锂离子电池制造;镍氢电池制造;锌镍蓄电池制造;其他
            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充电桩
            销售;电池销售;工程总承包服务;能源管理服务;能源
            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
   经营范围
            咨询、技术服务;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技术服务;
            融资租赁服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
            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
            站运营;电力供应;售电业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手方为标的公司全部或部
分少数股东。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披
露的公告为准。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
权,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
式以后续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约定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该等
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拟以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作为参考,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签署的交易
协议中予以约定。
  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仅代表了各方达成的交易意
向,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由相关交易各方另行协
商并签署正式文件确定。
  三、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议程
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
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
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以及通过审
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二)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或框架协议;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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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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