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5-4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内部股权
结构调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
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国海证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内部股权结构调
整。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西投资集团)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未
发生变化,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仅涉及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金控)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增加。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股票代
码:600252)股权转让给广投金控,因中恒集团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因此本次转让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
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一、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的基本情况
致行动人广投金控通知,广西投资集团于2025年9月26日与广
投金控签订了《增资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广西
投资集团战略规划及广投金控经营发展需要,广西投资集团
拟以其持有的中恒集团859,343,587股(占中恒集团总股本的
下简称增资事项)。增资事项完成后,中恒集团控股股东将
变更为广投金控。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恒集团持有国海
证券245,478,844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3.84%,广投金控
持有国海证券431,155,748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6.75%(其
中含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广投金控协议转让国海
证券307,665,944股股份,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4.82%,该事项
正在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增资事项完成后,中恒集团
持有国海证券的股份将被广投金控间接控制,导致广投金控
直接或间接持有国海证券股份达676,634,592股,占国海证券
总股本的10.6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广投金控持有国海证
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广投金控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国海证券
股票情形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 431,155,748 6.75 431,155,748 6.75
间接持股 0 0 245,478,844 3.84
合计 431,155,748 6.75 676,634,592 10.60
注: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广投金控持有国海
证券的6.75%股份中,涉及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广投金控协
议转让国海证券307,665,944股股份(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4.82%)事
项正在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协议转让事宜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将所持公司股份在同一控制下进行协
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投金控)》。
本次交易未涉及公司股票的直接转让,本次交易的受让
方广投金控是转让方广西投资集团的控股孙公司,本次交易
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内部股权结构调
整,广西投资集团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未
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前,广投金控与广西投资集团、中恒集
团、国海证券等相关主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广投金控与广西投资集团、中恒集
团、国海证券等相关主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炼
注册资本 2,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000198229061H
成立日期 1996-03-08
营业期限 1996-03-08至无固定期限
对能源、矿业、金融业、文化旅游、房地产业、肥料行
业、医疗机构及医药制造业的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
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高新技
经营范围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受让方
公司名称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南宁市经开区星光大道223号A-5-226号
法定代表人 彭湖
注册资本 1,060,792.4068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0007479772820
成立日期 2003-04-01
营业期限 2003-04-01至无固定期限
对银行、证券、保险的投资管理;投融资及金融研究;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及处置;
经营范围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及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涉及标的方
公司名称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第1幢
法定代表人 杨金海
注册资本 345,148.945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4001982304689
成立日期 1993-07-28
营业期限 1993-07-28至无固定期限
对医药、能源、基础设施、城市公用事业、酒店旅游业、
物流业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
经营范围 证书开展经营活动)、投资;自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
内商业贸易(除国家有专项规定以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原股东、增资方):广西投资集团
乙方(被增资方):广投金控
一、定义
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的含义是指:
股的股份(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占中恒集团总股本 26.89%),
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有的标的股份作价出资,并增加乙方注册资本。
和目的,而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乙方开展财务审
计、评估的基准日期,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标的股份作价增资的方案
甲方拟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将所持有的标的
股份以作价出资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增资,具体方案如下:
增资扩股涉及的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桂华夏资评报 [2025]第 078
号),截至基准日,乙方全部股权价值为人民币 1,045,256.00
万元。
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增资而涉及的广西梧州中
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25.62%的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深鹏晨资评估报字 2025018 号),截至基准日甲方持有中
恒集团股份数量为 859,343,587 股,增资总计作价人民币
万元计入乙方资本公积后,再向乙方原股东等比例转增资本,
最 终 乙 方 注 册 资 本 由 1,060,792.40685 万 元 增 加 至
截至该评估报告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广西投资集团持有的中恒集团股份数量为 859,343,587 股,
占中恒集团总股本的 25.6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因中恒集团注销回购股份致总股本发生变动,广西投资
集团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其持股比例被动增至 26.89%。
的股份,占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中恒集团总股本 26.89%,成为
中恒集团控股股东。
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完成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配
合甲方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交易机构的有关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公告等工作。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广西投资集团
乙方(受让方):广投金控
一、定义
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的含义是指:
股的股份(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占中恒集团总股本 26.89%),
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有的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
和目的,而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乙方开展财务审
计、评估的基准日期,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之日。自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合法持有者,乙
方自交割日起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二、本次标的股份转让的方案
甲方拟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将标的股份协议
转让给乙方。具体方案如下:
议转让给乙方:根据深圳市鹏晨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出具的《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对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增资而涉及的广西梧
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25.62%的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深鹏晨资评估报字 2025018 号),截至基准日甲方持有中
恒集团股份数量为 859,343,587 股。双方同意转让股份数量
为 859,343,587 股,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 407,053.60 万元(折
合单价为每股人民币 4.74 元)。
乙方以其自身同等价值股权作为本次交易的对价:根据
广西华夏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
出具的《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桂华夏资评报 [2025]第 078 号),截至基准
日乙方全部股权价值为人民币 1,045,256.00 万元,双方同意
乙方以其股权(对应股权出资额为 2,966,214,384.61 元)作
为本次交易的对价,按每 1 元注册资本作价 1.3723 元,总
金额人民币 407,053.60 万元,甲方新取得完成增资后的乙方
的股份,占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中恒集团总股本 26.89%,成为
中恒集团控股股东。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办理上市公司(即中恒集团)
股份协议转让业务所需的全部申请文件,并配合甲方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交易机构
的有关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公告等工作。
四、其他有关说明
(一)本次股权结构调整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存在履行的承
诺事项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股权结构调整事项不涉及对外减持行为,是广
西投资集团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本次调
整前后未导致广西投资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国海证
券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国海证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股权结构调整事项涉及广西投资集团将持有
的中恒集团股权转让给广投金控,该转让事项需上海证券交
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四)鉴于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广投金控将通过直接
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0%,广投金控后续将按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五)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本次股权结构调整事
项的相关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
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增资协议》
(二)《股份转让协议》
(三)《关于协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函》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