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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智达: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7 00:17:21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2月18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
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本次利润分配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9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9,884,760.69
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实施完毕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予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
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如下: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P0-V=39.74-0.3191≈39.42 元/股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39.74 元/股调整为 39.42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是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
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授予价格由 39.74 元/股调整为 39.42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
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预留授予
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
                                 《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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