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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医疗: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6 01:10:5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三友医疗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1 月 8 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 号)同意注册,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333,5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96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5,950,160.00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7,892,778.7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5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的披露,本次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全部用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62,200.00         60,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700.001万元(含本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
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包含募集资金及相关现金管理收益等,下文同。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相关监管协议等事宜。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 用 部 分闲置 募 集资金 暂时 补充 流动 资金的 议案》,同意 公司使 用不超过
万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振慈             刘恩德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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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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