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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6-03-20 00:00:00

(原标题: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 34 号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更正公告》,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的列报进行了更正。更

正前,你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联营企业北京星华智联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华智联)对外投资实现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43,864.39 万元,按照你公司对星华智联的持股比例计算计

入投资收益科目,影响公司当期归母净利润 11,291.57 万元,并

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按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披露。基于上

述 情 况 , 你 公 司 调 整 2025 年 第 三 季 度 归 母 扣 非 净 利 润 由

52,872,881.16 元至-60,042,843.12 元,调整其他符合非经常性

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由 1,284,977.83 元至 114,200,702.11 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的规定。

           1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

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

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6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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