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29 01:02:50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就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发行必要性、认购资金来源、发行对象穿透、控制权稳定性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杭州初芯微科技合伙企业,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450.6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发行条件,发行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2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9-28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9-28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9-28